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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版蟠龍無水印郵票加蓋臨時中立 (Provisional Neutrality)

上傳者: NIKKO發表日期: 2016-07-29
基本資料 主分類: 郵票及明信片 副分類: 郵票(已銷戳) 年份: 1912 (西元後) 世紀: 20 (西元後) 原產國: 中國 發行者: 北京郵政總局
規格長: 2.6 cm 寬: 2.2 cm
敘述
1911年,中華民國一成立,大清帝國的郵票不能再使用,但中華民國自己的新郵票卻還來不及印製。同年11月9日,福建新軍隨之舉義,在福州成立軍政府,推孫道仁為都督。13日,閩都督府正式成立,孫道仁任都督,發出安民告示,宣告接管福建一切事宜。當時曾照會福州郵務總辦卜禮士:「本都督已接管福建一切事宜,囑將郵票上『大清』二字代以『中華』字樣,並惟本都督命令是聽,售賣郵票須蓋中華民國戳記。」。1911年11月14日《郵政總局致清郵傳部郵政局移付》載:「據長沙、福州郵局,偽政府囑將郵票大清二字代以中華字樣,售賣郵票須蓋中華民國戳記,清郵局飭凡通行,以已占各省為限由。」  

卜禮士立即將此事向北京郵政總局電告。當時郵政總局局長由郵傳部左侍郎、鐵路總局局長李經芳兼任,但郵政實權為北京郵政總辦法國人帛黎(T. Piry)所操縱。帛黎心存觀望,於1911年11月15日在《郵政總局致郵傳部呈》中提出:「為今之計,惟有使中國郵局作為中立局,所伸各省照;日交通……否則,即恐黨人占領省份,郵政紊亂,將來難於複原。」他還函告卜禮士總辦,以該獨立省之意入恐郵寄現政府所轄各省「於收件人必多牽連危險,緣該件係由反對現政府之省份寄到者也。且郵票在某省加印他項文字,易使局員舞弊」,「更恐為收集外國郵票人所輕視,於中國名譽有傷」,要卜禮士總辦進行勸喻。

但福建軍政府毫不動搖,提出更為堅決的四項辦法:
一、郵票應向上海大東書局定,須與該書局訂不得私印之約。
二、應派員到滬監印,宜派員二人輪值監視。
三、應由都督府通電各獨立省,請其承認閩省新郵票,俟總機關成立,再行改照章舉辦。
四、新郵票備便時,即交卜總辦行用,如其反抗,須由本部收回自辦。  

面對福建軍政府的嚴正要求,帛黎改變初衷,下令上海郵政供應股,將一批第三版清代倫敦版無水印蟠龍郵票與欠資郵票加蓋『臨時中立』四字,意謂郵政機構不屬大清帝國,亦不附屬中華民國,作為福州應急之用。1912年1月27日發出的半公函稱:「鑒於目前中國國內政局動盪不安,為順應形勢,避免事端,現有必要先將部分郵票加印『臨時中立』字樣,以應需要。己飭郵政供應處立即著手辦理此項工作,將向各郵界配發此種加印郵票。」,「各郵政局所一俟收到此種加印郵票,應即出售使用。」

不知出於何種原因,原先提出四項辦法態度堅決的福建軍政府沒有制止這種做法。於是由上海海關造冊處加印『臨時中立』的郵票,1912年1月30日在福州發行。但這批郵票遭到各方反對,南京臨時政府反對態度更為激烈。當時,福建軍政府以要等待南京臨時政府電報為由,要求福建郵務總局「設法將該票收回,暫緩行用」,並電請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速向北京郵政總辦帛黎交涉,而福州郵務總辦也將情況告訴帛黎。北京郵政總局不得不通知「暫緩發售」,遂令各郵局將該票繳回總局處理。因此,『臨時中立』郵票在福州僅發行3天便僵旗息鼓了。

其售銷量如下:
加蓋『臨時中立』郵票四種6480枚,3分6000枚,1元票、2元票各96枚,5元票280枚(一說235枚),其餘11種均未出售。
加蓋『臨時中立』欠資郵票五種450枚。欠資半分、4分、5分、10分各100枚,20分、30分各25枚。
收藏資訊收藏日期: 2016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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