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日甲午戰爭後,清廷被迫簽訂馬關條約,將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,在台灣引起了軒然大波。台灣士紳民眾希望朝廷收回成命,並要求湊錢贖回台灣,但清廷不接受台灣方面的陳情。1895年5月,日軍開往台灣,準備進行接收。台灣民眾在指望清朝無望的情況下,在丘逢甲率領下宣佈獨立,國名「台灣民主國」,並於5月2日將大印和藍地黃虎的「虎旗」國旗送到台灣巡撫唐景崧手中,史稱黑旗軍(Black Flag)。「虎旗」是相對大清皇朝的「龍旗」,表達不敢僭用清廷之象徵。5月25日舉行開國典禮,唐景崧被推為「總統」、劉永福為大將軍、丘逢甲為義勇軍統領,建年號「永清」、以台北為首都。
但隨著基隆、台北等陷落,唐景崧逃往中國。6月下旬,餘眾在台南擁立大將軍劉永福為第二任「總統」,以台南為首都,繼續領導抗日鬥爭。為了籌措經費,劉永福等以「台灣民主國」名義先後發行鈔票、抗日公債等,並在台南安平海關稅務司麥嘉林(C.A. McCallum,英國人)的協助下,在海關開設郵政局,發行郵票,同時讓麥嘉林兼理郵政業務。於是在8月中旬(一說為16日)就發行了以溪流虎嘯為圖案並與藍底黃虎的「虎旗」相結合的「獨虎圖」郵票,史稱「台灣民主國獨虎圖郵票」或是「獨虎票」,上有「台灣民主國」,以及「士担紙」(Stamp,紙為異體字,上氏下巾)字樣。
獨虎票上使用「士担紙」而不使用郵票或是信票等稱呼其實也造成許多集郵家的討論。在官方記錄中,「郵票」一詞最早見於1888年(光緒14年)臺灣巡撫劉銘傳所設立的郵政總局之條款中。照理說郵票這詞在1895年時應該不是太生僻,可是麥嘉林卻選擇了使用「士担紙」一詞。如果不是麥嘉林中文詞彙沒有更新,就是他所受的中文教育是來自香港。在香港,士担就是英文「Stamp」的中譯。當然另一個解釋就是獨虎票並非單純只是郵票。根據當時人在臺灣見證民主國起落的美國隨軍記者詹姆士‧戴維遜(James Wheeler Davidson,1872-1933年)的報導,獨虎票的發行目的也是用來增加政府財政的稅票。如果這真的是當初麥嘉林發行的本意,那麼稱之為士担紙就非常恰當了。不過根據這點,麥嘉林事後有澄清說獨虎票是真的有用於郵政。
不過筆者認為臺灣獨虎票就是英文所謂的Postal Fiscal Stamp,也就是可當郵票使用的印花稅票。香港早在1867年開始就有數次將印花稅票拿來當郵票使用的紀錄,麥嘉林對此事應該不陌生,所以以臺灣民主國當年情況之危急,將獨虎票一票兩用自然也不奇怪了。香港的印花稅票上面所印的中文正是「印捐士担」,無論獨虎票有沒有所謂的稅票功用,至少以「士担紙」這名稱而言,非常有可能就是所謂的港式中譯的痕跡。
獨虎票面值有30錢、50錢、100錢三種,其中30錢為綠色或藍色、50錢為紅色、100錢有紫色和藍黑兩種刷色,共分為三種版別(第四版爭議極大,暫不列入)。各版圖案與圖幅大致相同,齒孔不同,刷色稍微有差異。第一版郵票並非印刷而成,而是先刻印章後,蓋在白紙上,再加以裁剪,作為郵資的證明,堪稱因陋就簡。由於第一版郵票使用有機顏料印刷,遇水即化,加上紙張質地極薄,經黏貼使用後幾乎無可能自信封上分離。封上1895年9月12日銷「Taiwan Republic ‧Tainan」戳後寄往香港再轉往澳門關。當年實寄封戳上日期並非天天都有,而是集中在幾個日子。若非因戰時收信不頻繁,就有可能是當時往來信件必須先經檢查後再統一銷戳放行。根據麥嘉林刊登在香港日報(Hong Kong Daily Press)的文章,有9,256封實寄封用了第一版的郵票從臺灣寄往中國大陸。
本實寄封發自旗後埤頭,即現今鳳山。林爽文事件時,鳳山舊城(位今左營)遭破,於是清廷於1788年在埤頭建鳳山新城。1895年10月,日軍占領台南,為儘快消除台灣反抗軍,乃於10月11日加派第二師團在枋寮登陸,隨即揮師北上。當時日本常備艦隊與第二師團協商,在該師攻鳳山的同時,艦隊則轟擊打狗地區之砲台。由於當時黑旗軍統領劉永福正與日本人談投降的條件,故下令各營區懸掛白旗停止抵抗。在這種情形下,日軍乃輕易佔領鳳山。
日本在拒絕劉永福的條件之後,攻克打狗,並於10月下旬佔領台南。劉永福及餘部撤往中國,台灣民主國只存活184天的短命政權,便告完結。「獨虎圖」郵票也只使用了約2個月時間。